民事诉讼时效改为三年

2019-08-18 14: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开始生效,此时及此后,如果2年已过而3年未到的,则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19-08-18 14:36: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373今日律师解答 48015

相关推荐
止付账户欠500万要还吗 1回答
现在双峰没有缓刑吗?诈骗10500金额能申请缓刑吗? 1回答
公职人员占地盖房协商不好打人怎么处理 1回答
离婚后孩子还可以选择跟谁吗 1回答
小区加装电梯土地使用权属合法吗 1回答
买了房子双方离婚是不是要共同还完贷款 1回答
离婚没房子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1回答
工地干活受轻伤要休息一个月工资怎么办 1回答
协议离婚女方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 1回答
短信收到司法诉讼通知是真的吗 1回答
整形医院给未成年人整容负法律责任吗 1回答
你好,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 1回答
我家是89年拆迁的上海的,那时是12个平方一个人,没房产证的,94年才有的房产证。今年2019年我老婆家拆迁,我可以享受现在的政策吗 1回答
拆迁人头费被公婆领走怎么办 1回答
我跟老公分居两年多了,也经常打钱回去给孩子,现在孩子的爷爷要告我不管孩子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