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有关于一件喝酒的案件(我转发经过)。主角甲乙丙丁四个人,同在一个工地打工,同一个包工头。大概经过是下午乙丙丁在事发那天相约去甲工作的工地喝酒吃饭。甲热情好客,便在晚饭的时候热情招待乙丙丁,拿出了很多好酒招待乙丙丁,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吃完晚饭后没多久,四人又相约去妓女店。大概是七八点吧,丙丁先走了,甲去房间叫乙,发现乙已经死在了床上,甲便报了案...后来三个人都被带去了警察局,乙的尸体被送去让法医鉴定。甲被带去做笔录和指认jn店里的人。而且要被罚款了5000元,甲一个人承担了。后来法医鉴定乙死于心脏病,并且乙本身就有心脏病,估计是过于兴奋导致心脏病突发,心肌梗塞死了,并没有提及是因为喝
2022-06-07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