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姐家住上海上个月生病去世 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 男方没有给抚养费没有养过孩子一天 孩子一直跟随妈妈姥姥姥爷生活 现在孩子爸爸来上海要求带走孩子 请问律师他没有尽过父亲责任 可以剥夺他抚养权吗
2024-08-18 00:0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的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表姐已经与丈夫协议离婚,并且孩子一直由母亲和姥姥姥爷抚养,因此孩子目前是由母亲一人抚养。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爸爸提出要带走孩子的要求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孩子应随其父母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抚养,除非有特殊原因可以改变这种规定。 此外,您提到的孩子爸爸并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这可能会影响到法院对抚养权案件的判断。但是,具体是否能够剥夺孩子爸爸的抚养权,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处理。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