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上诉的条件和准许撤回上诉的法律效力
2020-12-15 13:29您好,循定律所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等。人身损害具体包括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损害,如故意伤害、动物侵害等。 循定律师涉及人身损害的服务范畴: 1、工伤代理:工伤认定、伤残预估及鉴定、赔偿清单罗列、协商谈判、仲裁及诉讼代理等; 2、交通事故:责任预判、事故认定的复核、伤残预估及鉴定、赔偿清单罗列、协商谈判、诉讼代理等; 3、医疗事故:封存病例、事故认定代理、因果关系及责任划分申请、伤残预估及鉴定、赔偿清单罗列、协商谈判、诉讼代理等; 4、其他人身损害:法律分析、伤残预估及鉴定、赔偿清单罗列、协商谈判、诉讼代理等。 循定律师涉及人身损害的服务形式: 1、对于人身损害,根据律师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结合案件复杂程度、涉案金额等情况予以确定,采取单次收费; 2、为了减少委托方前期经济压力,帮助弱势群体,也可以采取风险代理形式。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 民事诉讼中的撤回上诉与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19-04-10 15:39 有权申请撤回上诉的主体只限于上诉人、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和经上诉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但当事人只是享有撤回上诉的申请权,由法院享有是否准许撤回的最终裁定权,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利益的,不应准许。上诉人申请撤诉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会有所差异: 1、上诉人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撤回上诉的,之后不得再次上诉,判决是否生效取决于其他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上诉期满没有当事人上诉的,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在上诉期满后、二审审理过程中撤回上诉的,法院裁定准许后,若无其他上诉人,则一审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