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女方经常不在家,女方户籍所在地在南乐县,婚后财产问题不多,有一个孩子1岁半,当事人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当事人现在只是咨询,
2025-09-07 10:0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离婚诉讼中涉及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通常会依据以下原则来裁决。 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有利于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 权利义务相匹配的原则。 如果您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请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作为孩子主要照顾者能力的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咨询师或者心理医生进行评估,以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建议您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与对方协商沟通,寻求妥协和共识,为维护家庭和谐做出努力。 最后,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案件,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支持。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