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还有权利去探望我的孩子吗?男方一直不同意也没有办法协商,我该怎么办呢?
20天前在离婚案件中,双方都有权要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探视孩子,并且对方没有合理理由拒绝,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探视权的判决。 寻求调解。您可以通过与对方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第三方介入。例如,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寻求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做好心理准备。即使您的探视请求被拒绝,也要做好接受现实的心理准备,因为这可能是双方感情破裂的结果。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最好先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