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通过职代会投票通过合法吗? 我们单位在2013年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在本院内进行集资,用于医院建设,并承诺不定期返还的利息较同时期银行利率多0.75,后来更换领导,在未足期的时候,单位于2015年将集资款返还给职工,并按承诺的利息给付。现在中央巡视组来我市调查后认为那次集资是违规,因此单位要求我们职工返还所得利息,说是不当得利,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的集资利息是不当得利吗?
2021-07-1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