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在朋友那里合约买一台汽车 约定能提供汽车所有证件 但是没有明确说明加天然气的证件 当时看中的就是汽车原装自带油气两用功能 现在由于车主原因不能提供加天然气的证件 所以我不想购买这部车了 由于是熟人 当时预付6成车款就拿了车 使用了20天 现在车主在不能提供加气的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我转户 或者200一天的车辆使用费用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的胜率是多少 然后就是那个车辆使用费用应付吗 应付多少合理 谢谢
2025-03-07 09:3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法和物权法。首先,您与朋友签订的合约中是否明确了提供燃气设施的相关义务?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燃气设施应当由卖方提供。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未能提供燃气设施,这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如果您认为卖方存在违约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至于车辆使用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购车人在支付购车款项之后有权要求卖方交付相关的车辆使用权利。如果卖方拒绝提供相关文件或服务,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退款。此外,如果卖方继续收取车辆使用费用,您也有权要求其退还这部分费用。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