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我介绍说可以帮我办理贷款,需要提30个点,并把我介绍给在洛阳的乙见面,乙是此次事件的操作人,乙告诉我想贷款必须买辆车,首付他们出,从后续贷款的提成里扣除,不用我归还,乙许诺等车买了之后一个月内为我办理两次贷款共计20万,我当时同意了就在乙陪同的情况下去乙指定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选定了车辆,购车当日乙说他资金没到位让他朋友帮忙垫付并让我与他朋友签抵押合同和委托书,我不同意,并要求不办了,乙又打电话给甲,称钱就是他的,只是怕他出了首付后续我不办理贷款才让他朋友来当幌子,甲给我打电话说明了事情原由,我就同意,并签了空白抵押合同和委托书,车出来乙朋友开走了,至今两月没办理贷款,没有协议,有通话录音。
2016-12-01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