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男方2005年和女方(均已离婚)共同买的房子,写的女方名字。后了分手,我想把我的那部分要回来,她以是她的名字为由。不理睬我,拉黑我的手机。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部分?如可以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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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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