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在武胜有一套房产,并育有一子,前夫于2013年因病去世,我现在希望分割房产并把孩子带在身边抚养,现在对方已起诉我,让我支付三万元抚养费,之前因为房产纠纷,大约有两年没有支付抚养费了,我现在要怎么办
2024-10-19 12:16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对于房产问题,由于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且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因此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同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您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争取早日解决争议。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前夫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调解或代理诉讼。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强调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工作情况、经济能力等,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担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以通过证据证明自己并非故意不履行抚养责任。 总之,面对这种复杂的家庭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