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六年前跟公司签订了合同大致意思是干满5年一次性奖励8万元,干满8年一次性奖励16万元,可第二年公司就后悔了,说之前合同弄错了,让签订了补充合同,大致意思是之前签订的合同作废,不签补充合同就走人,请问如果我拿着最开始的合同起诉公司能赢不
27天前您提到的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合同中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行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 不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录音录像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最后,由于涉及具体的法律问题和事实细节,最好能够寻求有经验的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