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户口在广州,我老公是株洲的,2014年10月底在广州番禺民政局领证结婚,领证不到一个月他要离婚,我不同意,他到我工作地闹,后来我同意离他又不同意,结果就这样拖到现在,我们是名存实亡的婚姻,我们一直没在一起过,我现在想离婚,他是搞工程的工作地点不长久,目前我都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我咨询过广东律师,叫我去他户口所在地起诉,我很苦恼,律师能帮帮我吗?期待你的回信。
2024-08-12 05:33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在任意一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你和你丈夫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在起诉时,你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你们之间的结婚证明; 你们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事实; 你们之间存在分居的事实(如果你们已经分居)。 如果有孩子,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据。 其他必要的证据,如财产分割协议、抚养费支付情况等。 在起诉过程中,你可以委托一名律师代理你的案件,并且可以要求对方配合调查取证。此外,你也可以考虑寻求家庭暴力方面的帮助,以获得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最后,希望你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你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