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不久开着货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了,事故原因是,电动车一直在我的右边后视镜下边和我同行,属于视觉盲区,在我需要右拐时与其发生交通事故,现在交警给予的认定书是我的全责
2020-11-08 12:59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