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2010年结婚 对方也是江陵县人 孩子7岁了 有房当事人父亲 婚前买的 钱都在对方手上(十几万), 没有债务 5000 需要荆州市江陵县的律师介入。当事人2010年结婚,对方也是江陵县人。双方婚后有一个7岁的孩子,房子是当事人父亲婚前购买(房产证也是当事人父亲的名字)。婚后双方攒下了十几万的收入,在对方手里。双方也没有债务纠纷。现当事人需要律师介入,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争取抚养权(对方有尿毒症,并且结婚时隐瞒了情况)。可接受律师费5000元左右。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咨询的问题涉及到离婚案件和子女抚养权方面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律师,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帮助。首先,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所得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如果您希望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建议,请提供详细的案情描述,以便我们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指导。 其次,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您有具体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长期患病、缺乏照顾能力等,这可能会对您的诉求产生积极影响。 最后,考虑到费用问题,您可以与我商讨具体的收费方案,我会尽力为您节省开支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期待您的来电或邮件咨询。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