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大房身户口的,1987年出生,村里现在有社保补助,国家给每个88-87年的都有社会补助43600,我的父亲因几年前和村里有欠款,村里不给我43600,说我因为父亲原因没有资格,我想知道中国的法律有父债子还这一说吗?新社会主义,还有株连九族吗?
14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在生前留下债务,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一般来说,如果父母生前留下的是合法债务,并且该债务是在他们去世后才产生的,那么子女是有权利要求偿还的。 至于您提到的“株连九族”一词,这个说法并不是中国法律中的规定。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株连九族”的制度或原则。即使父母留下的债务是由他们生前所负有的,但子女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主要取决于这些债务的性质以及债务人(即父母)的死亡情况。 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具体的案例有疑问,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