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菏泽定陶的公民。本人于2015年2月份与当地男方王某订婚。订婚金额为5万,没有购买首饰及其他费用。2017年3月男方要求分手。两年期间是异地,但是男方回来接送吃住游玩都是我支付费用,有同居。请问应该返还多少彩礼?订婚宴及送八月节的礼算在内吗?送的礼我家都有返还,留少部分。
回答数:938
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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