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在10.28下午找我解除劳务关系,工资和社保都结算到十月底,我在公司三年多,说补偿我3.5个月的工资,请问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我吗?公司说如果提前一个月,就没有3.5个月的补偿,只能多发一个月工资这种说法正确吗?还有今年的年终奖我也可以要吗?

2019-10-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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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法不正确的‘

2019-10-29 09: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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