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公有套房子,然后我们要离婚,我说去公证处把这套房子过给我,我老公说去离婚的时候直接可以把那个房子的坐标还有详细地址写出来给我,不需要那么麻烦!这样可以吗
2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离婚过程中涉及房产分割时,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的具体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协商后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则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处理。然而,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实际情况来定。 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一步沟通,共同商讨房产分割事宜,并尽可能地达成共识。同时,如果您对房产的相关信息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咨询。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