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这么个事情想咨询你一下。2015年6月本人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当时开这个店的时候我们没有签订过合伙协议,工商注册是注册的他的名字,办理的营业执照属于个体经营。包括(工商税务,食品卫生,安全消防,房租合同,加盟合同)都是签订的他的名字。到2016年6月我退股,退股的时候我们也没有书写任何协议与条据。只是口头协议。在这一年之中所经营的火锅店向一家水产店欠了2万元的货款,当时这个欠条是我签的字。到现在这个欠款,火锅都没有还。水产店的老板问当时和我合伙的那个人这钱怎么还。和我合伙的那个人说,谁签的字问谁要。现在水产店的老板要起诉,是起诉我,还是起诉他?上了法院这个钱该谁还?就是这
2021-06-2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