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的第二任妻子,2002年离婚,对方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一直没给。男方户籍地在公主岭市,我现在在沈阳可以和律师面谈,对方有3套房子。孩子16岁,最近与对方电话打不通,只能联系到他姐姐
2024-08-09 22:1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邮寄信件或者挂号信的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告知您已经成为了孩子的监护人,并且希望尽快处理之前的抚养费用事宜。如果对方仍然不回应,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采取的措施。 另外,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