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朋友四人去KTV唱歌,我们包厢在三楼,唱着唱着只剩我自己。于是我下去查看。在二楼走廊我看见他们三个正与对方三四个互殴。我跑上去拉架。拉开后。不知道谁报警把我们其中一个抓了派出所。那两个跑了。事后我们对方其中一个家长对我说把对方鼻梁骨断了鉴定轻伤。让我拿八千块钱。我感觉很冤。我说我都不知道事情发生的缘由,我从三楼下来看见他们打架。我都拉。怎么我拿钱还。他说骗我说不拿派出所不放人你也得有事。我不懂法,怕事。所以拿了。事后抓进去的那个放出来,我询问他,他说派出所掉监控了你确实没动手。在拉架。我感觉好冤受骗了,让我拿冤枉钱他拿没拿谁知道。我们这方家长是什么行为,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一切属实他不认怎
2025-05-18 05:54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被指控为参与斗殴并造成他人轻微伤,涉嫌故意伤害罪。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声称自己并不知道发生的事情,且没有动手打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应该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辩护。律师将能够评估您的情况,并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 您可以要求警方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监控录像等,以证明您的清白。如果警方无法提供这些证据,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庭的帮助来澄清事实。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或受到欺骗,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请记住,即使您已经支付了赔偿金,也不能保证获得公正的判决。因此,您需要谨慎处理此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您应该意识到,虽然您可能感到困惑和无助,但您仍然有权为自己辩护,并争取公平的审判结果。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