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店拍摄婚纱照,有签订合同,赔偿2900元,有老板签字,没有店面公章,15号之前给赔偿款,
2025-04-28 12:03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的店铺在拍摄婚纱照时与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赔偿金2900元。然而,由于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或合同细节上的误解,导致合同上未盖有店面公章。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尽快联系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您可以详细说明情况,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店面公章或其他证明文件以证实合同真实性,以及按约定时间支付赔偿款项。 同时,我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的时候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帮助您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