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月初在某个景区旅游,但当时不幸失足滑落,当时带的摄影机不见踪影,因为腿受伤,在家一直修养,没有在意此事。十一月份,腿康复后,又去景区想寻找我的摄像机,景区负责人以贴过告示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为由不予归还。这样的话应该怎么办?我看物权法进行了更改,21年1月1日无人认领的期限为一年,到时的话,能拿回来吗?如果景区的人不予归还,通过法律渠道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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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退还的,不退换的话直接起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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