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甲在平地铁的过程中被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乙挤伤,乙当向甲道井称白己看象去医院,所以有留意看路,同时留下了白己的联系方式,甲在就医期间花费了5000余元,之后打电话给乙要求承担该笔费用,但乙一直不子理会。无奈之下。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权服法赔监责任,在庭中过程中,乙称 其从未棉伤过甲。甲的律师小赵认为,对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应当属于免证事实,这种理解是否正确?为什么

2022-06-29 22:2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2022-06-29 22:21: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78今日律师解答 51063

相关推荐
离婚前妻不给抚养费家庭地址忘了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我现在是生病期间,劳动法第59条规定,公司要支付我工资的,请问是必须住院,还是我开具正规病假条病历就可以呢 1回答
老公是司法所长,在宿舍到办公室的路上被闹事的人打掉大门牙一颗,能认定为工伤吗?谢谢 1回答
我刚从监狱出来 说拿释放证可以领取三个月的补助请问去哪个部门领取啊 1回答
我家里的情况是,我爸妈今年56岁,有两个女儿,都已经结婚。可是我爸爸是脑出血,现在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了,妈妈是脑血拴,半身不遂,家里只能靠几亩地维持生活,可是村里不给办低保! 1回答
谎报受伤原因骗医疗报销 1回答
男人打女人和女人打男人哪个严重 1回答
中考志愿第6志愿孩子不懂事错填民办技校宁波第三技校,现在可以退档上别的学校吗157578375511 1回答
交通事故没做手术评了伤残鉴定会不会是假 1回答
海安法院网上立案 1回答
平安街东侧的开发项目转让给原告,此项目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原告行使。原告+ 1回答
谈恋爱情感纠纷 1回答
关于劳动法规定咨询,员工怎么获取最大利益。 1回答
你好,我想问问。我打暑假工,在快下班的时候店里来了客人,在他们吃完的时候我说了一句“他们终于走了”这句服务不好的话,被老板为由辞退,并且克扣我一天工资。我不服气,我知道自己错了,但是认为辞退就是最好结果,我这句话对我前几天的劳动是两码事。老板以此为由(我说的这句话),说我不服气,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请问老板做法合理吗,可以以此为由辞退我并且克扣我工资,我不同意且发起民事诉讼合理吗? 1回答
您好,我被邻居男差点打了,有监控,威胁恐吓我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