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2100块钱占为己有会不会被刑事拘留
2020-12-09 19:19你好,该金额不构成刑事责任,捡钱不还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公民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得到的钱财财物,都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而导致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利益。 拾取到他人钱财物品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利追偿。钱财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了侵占罪。 恶意占有遗失物或者将别人代理保存的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并且拒不退还,必要时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