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下我是暑假工,然后干了差不多半个月了,想辞职,但是店长要求还要干一个月,一个月内招人,招到人才能走。如果强行要辞职,可以拿到工资吗(注明:我们没有说过干到几号;填过入职单;我们未成年,17岁)
2024-11-29 00:45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在未得到雇主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支付任何赔偿金。然而,如果您已经与店长签订了书面合同或口头协议约定的期限超过了法定最低工作时间,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关于是否能得到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在非自愿离职情况下,通常会全额退还剩余工资给员工。请注意,这里假设您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离职时的薪资情况,否则可能会有争议。 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单、考勤表等,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强烈建议您在考虑离职事宜前,先向公司管理层表达您的意愿并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请确保在做出决定之前仔细评估自身权益和风险,谨慎行事。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