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从来没有抚养个子女,离婚还要一个小孩合理么

2019-09-15 10:0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可以提出来的,按照法律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相对条件更好,可予优先考虑。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19-09-15 10:04:3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44今日律师解答 48717

相关推荐
喝酒开车出车祸报假赔会有什么后果 1回答
房子己经写拆字在楼上又盖赔偿吗 1回答
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回答
借东西不还,对方提出诉讼要求归还,诉的要素 1回答
20多克甲卡西酮判什么罪 1回答
虚拟销售合同向银行贷款 贷款方还款后,还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副驾驶死亡,司机怎么赔 1回答
没离婚房子可以做析产吗 1回答
我有个朋友做太享贷销售发传单违法吗 1回答
我们夫妻有一套房子,协议离婚,房产证上是写我对象的名字,我们共同签了个协议, 1回答
缓刑对子女入团有影响吗 1回答
我要离婚老公一定要我起诉才离婚什么意思 1回答
父母一方有固定工作,一方无固定工作,离婚后孩子归谁 1回答
单位的洗浴套票能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判决书没改判前有效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