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入职2个多月的试用期员工,公司表示试用期3个月,而且试用期不交社保,现在因为我在连续加班后,拒绝了再加班一天的要求,公司现在准备辞退我,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0-11-23 14:22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