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一起四年,15年5月14生了一个女儿,今年二月十三号办理了结婚证,现在他在外面找女人,但是好像都是他在追别人,但是这个行为已经伤害到了我的感情,因为他做生意我家里给了他七万元借,加上我的一共有十多万,结婚时用我名字买了一辆车,前几个月他赌博输了很多钱为了帮他还钱办了贷款6.8万元,全部还帐了。我这样的能要的回来吗,我们没办婚礼,我家没要彩礼,我能要得到精神补偿吗?我女儿如果他抚养我要给抚养费吗?我能拿得到抚养权吗?
2021-05-15 11:14只要登记结婚,就受法律保护的,精神补偿没有,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抚养费是共同承担的,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