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男方,我们婚后四年俩人闹别扭,被丈母娘碰到,丈母娘当场让自己闺女和我离婚了,从那次吵完以后,俩人感情一直不怎么好!到现在都过去两年多了,她对我说:和我没感情了!我们有个六周岁的小孩,她身体残疾,不能带小孩。便让她妈给带小孩,我现在常年在外打工!请问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下,没感情怎样离婚?孩子我想自己带,她妈不同意,想让孩子自己选!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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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有感情的话,建议双方直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孩子不满10周岁不可以自己选,您可以去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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