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乙方公司上班的员工,本职工作是行政类;我们的业务是服务甲方公司,某一个甲方公司的负责人A是我们公司之前离职的员工,跟我关系较好;前几日A因为工作需要找我要一些他们的数据,(正常她应该找对应的客服要,但嫌麻烦就直接找我了)我就直接给了她;公司发现后以泄漏公司机密为由要重罚我;(主要是我跟上司的关系不和);这种情况根据法律法规,我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吗?
回答数:538
您可以寻找证据向公司证明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71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44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