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卖房,收买家2万定金,合同中写违约金4万,要我付买家6万,这合理么?
6天前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一方要求对方支付的金额超出合理范围,那么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情况下,您作为卖方有权拒绝收取买家的额外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交易习惯必须支付的。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您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与买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