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村里用180万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是农耕地,上面有一个厂房。现在政府要收回使有权。没给补偿
2024-06-25 19:0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别村以180万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性质为农耕地,那么使用该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如厂房建设,可能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农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于违法行为。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通常是基于公共利益或土地管理法规的需要。如果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如果您认为政府的收回行为没有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补偿不合理,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政府部门沟通,了解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原因和补偿方案。 2. 要求政府部门依法进行补偿,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