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和本村五保户都某在二00八年协商共同生活,口头约定:在共同生活期间财产共有,收入共享,如都某先去世,我妈负责料理后事,并继承都某全部财产、房产和土地承包权。今年二月份都某因直肠癌复发去世。我妈为他举办了葬礼。都某从去年六月份直肠癌手术以来几次住院治疗,所有医疗报销是他一个远房侄女婿皇某代办。可今年二月份我妈为都某办完葬礼,向皇某索要报销凭证和一切证件时,遭到拒绝。理由是都某另外两个远房侄儿要为都某娶鬼妻需要钱。请问:对方有权利这么做吗?我们应该怎样?哪个律师愿意帮我们?
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有权处分自己的遗产,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如果都某的遗产是由其亲属协商一致决定的,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协议有效。因此,您应该要求皇某提供相关的支付凭证和相关文件。 此外,如果您认为皇某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都某与您之间的协议合法有效,并要求皇某履行支付义务。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