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1.7已收到首付款,合约上说明卖方收到首付款并过户当日,应将房子交给我方使用。房东现在反悔,想等银行的贷款也到他账户了才交接房屋。明天准备发催办函给他,一周后再发第二封,是否就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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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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