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法院判孩子一人一个,妻子抚养的孩子未经过孩子亲生父亲同意擅自改名字,姓氏也改了。孩子才不到五岁。亲生父亲有权把孩子姓名改过来吗?
16天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的姓名权属于父母共同所有。在孩子的出生时,父母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或双方决定孩子的姓名。如果婚姻关系终止,孩子的姓名仍然应当归其父母共同所有。 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孩子尚未满18周岁,并且未经其父同意,更改其姓名是不合法的。如果您希望孩子恢复原来的姓名,建议与孩子的父亲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