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去年4月1号签的合同。当时三家协力社公司被收购。但有一家公司没收购之前工资就比我们多。去年签合同时说要保证大家一样。我们就签了。现在发现一起工作。但工资待遇截然不同。快到今年4月1号了。我跟公司如果要求加工资。合法吗?
回答数:320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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