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至今三个月,女方一直拒绝发生夫妻之间的性关系,三个月时间里,就那么个别几个晚上住在男方这边,但同房确拒绝发生夫妻性关系,白天都不在男方家。 协商不行,准备起诉离婚,想通过法院让女方归还结婚时的十来万彩礼,这个可能性有多大?
2024-07-28 05:0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法中规定的“彩礼”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婚约而给付对方的财物。如果在实际婚姻生活中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目的,则该部分财产应返还。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取决于以下几点。 彩礼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彩礼的性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二是以实物或服务的形式支付;三是以其他财物的形式支付。 -如果彩礼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且符合当地风俗习惯,那么彩礼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女方应当返还; -如果彩礼是以实物或服务的形式支付的,或者不符合当地风俗习惯,那么彩礼被视为一种金钱的赠与,女方不需要返还; -如果彩礼是以其他财物的形式支付的,需要具体分析其价值和用途,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进行判断。 女方是否有过错。例如,如果女方有不正当的理由拒绝接受彩礼,或者在婚姻过程中存在欺诈等情形,可能会影响彩礼的返还。 法院是否会支持返还彩礼。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感情状况、彩礼的具体金额、彩礼的来源地等因素。 因此,为了确定是否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彩礼的来源、数额、交付方式等相关信息。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最好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指导和提供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