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买的二手房。原房主在室内把暖气私自连接在主管道上了,属于偷暖。而且没有告知我是偷暖。我家现在装修。而且暖气已经报停了。但是由于原房主家是偷暖导致漏水。把我家的装修材料,以及楼下4家都给淹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现在的问题是我应该告谁?因为我家已经停暖了。不应该有暖气的水经过我们家。我找供暖公司,供暖公司说由于原房主把暖气私自接到主管道才漏水的。我是在第二任房主那买的房子,第二任房主买房子的时候没有过户,直接和第一任房主做的公证。我在过户的时候第二任房主一直以委托人的身份和我办理的手续。但是我把钱都是交给第二任房主那了。请问我应该告第二任房主还是第一任房主
2017-10-2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