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室友在QQ空间公然发布损害个人名誉的语言,并对本人进行轻度肢体损害。并且造成个人人际关系紧张。属于名誉侵害吗?

2019-06-27 22: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是属于侵权行为的,侵犯您的名誉权,您可以去法院起诉。

2019-06-27 22:36: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90今日律师解答 51185

相关推荐
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股东连带责任吗 1回答
你好!我刷单子钱被骗了,对方让我转账给他的帐号,这钱能追回来吗? 1回答
我要办理个土地流转使用证,请问怎么办理 1回答
孩子父母离婚父亲死了妈妈找不到孩子的监护权能转到大伯的名下吗 1回答
交警扣押物品清单不处理可以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的法律问题 1回答
违法侦查的后果是什么 1回答
离婚判决书多久才会出 1回答
工商赔偿。。。。。。。。。 1回答
乘坐无牌摩托车违法吗 1回答
在房屋买卖中,共同还款人享有房屋产权吗 1回答
签合同暑假工注意事项 1回答
小偷偷东西被抓后威胁当事人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两人打架,怎么调节 1回答
对方车辆主责我方定完损对方不与我方协商处理,怎么办?我方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