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兼职,在商场做特卖,一天工资是150元。前天在青山奥山世纪城广场特卖被偷两个女包,老板说合计按照包包的成本扣工资,和我一起的另外一个人是老板的妹妹,成本价两个包包是420元,老板说让我跟她妹妹一个人赔偿210,请问这个合理吗? 钱已经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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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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