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试用期员工,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不正当的理由(公司没有业务、我请假次数多,工作时效低等)不同意我转正,但是在面试和入职期间我都不知道正式转正的条件是什么,也不知道公司的录用标准,我平时只是负责他们安排给我的工作任务,也没有听过任何的员工考核,最后他们找我谈话,直接通知我不能转正。我要求他们给予一定的赔偿金,并要求他们按照当时约定好的方式(底薪+提成)给我发放工资,他们拒绝给予赔偿,并说工资问题之后财务会处理(还不知道工资怎么样);并且我入职三个月,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五险),我当时以为可以顺利转正,便同意了他们不缴纳社保的行为。请问公司这样不同意我转正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呢?
2021-01-13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