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是农村离婚女,户口一直在原籍,2016年离婚后在娘家住,现娘家土地被淹没,村寨要搬迁,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分宅基地和国家给移民搬迁费的权益吗?
2024-09-24 01:5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权获得婚前财产、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以及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分割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并有权要求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如果您所在的村庄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则您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相应的补偿金。如果您的宅基地位于村内其他农民集体或乡(镇)范围内,则需要按照当地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