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孩儿已经嫁了,我的户口和常住地区不是一个地方,为了以后孩子上学,我想把我孩儿的户口跟了我(孩子生下落户的时候考虑不周,跟了她爷爷的户口),但是需要我的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开常住证明,但社区以我不是常住人口为由,不给开证明,请问这合法么?
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您是女性并且已婚,且您的户口与户籍地不一致,那么您有权要求将孩子的户口迁至自己的户口所在地。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某些社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拒绝给您开具常住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与社区进行沟通协商。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如果社区认为有道理,他们可能会同意为您出具证明。 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例如,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局或者社区服务部门求助,这些机构可能具备一定的政策解释能力和调解能力,能够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考虑其他解决方案。如果您无法获得社区的支持,也可以考虑其他方案,比如申请居住证等临时性措施来满足孩子的入学需求。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避免采取非法或不当的行为。同时,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