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婚房,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我们先登记结婚后第二天买的房子,过户到我们俩个人的名下,想在我想离婚,这个房子我可以分得一半么?
12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或者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无论房产是否已经过户至两人名下,该房产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出离婚时,即使房产已办理过户手续,并且是您的名字,该房产也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对房产有争议,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 房产的价值和用途; 购房的时间和成本投入; 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 未来预期收益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因素并不是唯一的依据,法院还会综合考量其他因素做出最终裁决。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疑问,建议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