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天数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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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拘留时间的计算,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也就是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是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即使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也不得做任何延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判决生效后,先行羁押的拘留时间,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如果是判处管制,则羁押1日可以折抵管制刑期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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