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关于教育机构学费的事情。我是报名自考全日制的纯本学生。就是我们纯本的学生和专本连读的学生收取同样的住宿费,但是专本连读是四个月儿,成本只是住两个月,然后收取同样的费用,在事先收取费用的时候没有提前说明。一年只读到两个月,因为疫情的原因,教育局是安排3月份开网络课,但是我们的机构没有按照教育局开的网络课呢,等月份呢也没有三个月。读书一般是四个月到五个月请问是否有这个权利去向学校询问我应拿到的钱,没有安排好课程 没上到什么课 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让学校退钱
2021-01-06 14:38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家违约的话,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家违约,则要双倍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