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是安徽小城市的,没有结婚,有一个男孩七岁了,当时是我一意孤行生下了孩子,为此我跟孩子没少受罪,我也背井离乡在外面带孩子生活了两三年,孩子父亲每月2000块钱,也算是按时给付抚养费,四年前我回家了,之后没见过面也很少联系,今年因为孩子生病跟他联系,也见了面,也了解到他离婚又再婚了,现在年薪36万,他是南京人,他在外地工作,不久前在南京买了房子,现在每月房贷五千多,他讲借了几十万的外债,有两个孩子,兄妹四人父母好像跟他生活,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途经,我能拿到多少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吗?他曾许诺给我们买一套房子,我没有任何证据,这个法律上支持吗?
2021-05-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