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延缓毕业的应届生,签约广铁集团还未报道,广铁公司让我调档案去报道,我拿了调档函和接收函,档案还没去调,我不想去广铁了。此外,我没有签三方协议,但是我签了一份三方协议的就业补充协议,就业补充协议生效后违约要交三千,最后写明是三方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就想问,我这样不去,我可以不交违约金吗,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关于您的档案管理和后续工作安排;二是关于您的违约责任。 首先,关于档案管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毕业生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其档案一般由学校或原单位保管。如果您已将档案转交给广铁集团公司,并且尚未收到报到通知,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保留您的档案,并尽快联系广铁集团公司确认是否需要办理报到手续。如果广铁集团公司拒绝保留档案或者未能及时报到,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关于违约责任。由于您没有签署三方协议(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此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您后来签署了就业补充协议并违反了该协议中的条款,例如约定的违约金等,那么您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仔细阅读就业补充协议的内容,确保自己理解其中的所有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总的来说,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处理您的情况。 如果档案仍由广铁集团公司保存,请向他们明确告知您的意愿,希望他们保留档案直至您完成报到手续或找到新的工作单位; 与广铁集团公司协商,争取保留您的档案直至您完成报到手续; 联系第三方机构,如人才市场,寻找其他工作机会,并尝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